下来的大厅,长长地吁出一口气。
还有两天。** 我抬头望向窗外,夕阳正缓缓沉入远山,将天边染成一片血色。**两天后,便是与金守一的决战之日。
五月十八,天朗气清,万里无云。
这一日,潇湘别院的演武场人山人海。
三百多号江湖豪客将演武场围得水泄不通,前排的坐着太师椅,后排的站着条凳,再往后的人索性爬上了院墙和屋顶,远远望去,黑压压的一片人头攒动。
这些人来自天南地北,有成名已久的一方豪杰,有初出茅庐的年轻后生,有衣冠楚楚的名门正派弟子,也有衣衫褴褛的江湖散人。
他们聚在这里,只为目睹一件事——天榜十大高手之一,枪王龙啸天,出手。
演武场正北搭了一座高台,高台上摆着一排太师椅,坐着几位德高望重的武林名宿。
醉道人、狗肉和尚和酸儒坐在最左侧,三人难得没有喝酒吃肉斗嘴,而是面色凝重地看着场中。
沈玉坐在高台右侧最靠前的位置,双手交握在膝上,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。
她今日穿了一身素雅的月白长裙,长发挽成简单的堕马髻,未施粉黛,却依然美得令人移不开眼。
只是那双美目里,盛满了藏不住的担忧。
我知道她担心。
金守一不是等闲之辈,连败一百零三位成名高手的战绩,放眼整个江湖也找不出几个。
更何况,他极有可能是五毒教的余孽——那个一百年前让整个武林闻风丧胆的邪教,其毒功之诡异,至今仍是江湖上讳莫如深的话题。
可我不怕。
我站在演武场中央,手中握着那杆陪伴我二十年的霸王神枪。
枪长八尺三寸,重九九八十一斤,枪身由玄铁打铸,枪尖由西域金刚经八位名师联手打造,阳光下泛着幽冷的光泽。
这杆枪比寻常的长枪重了三倍有余,普通人双手都未必举得起来,可在我手中,它轻如鸿毛。
老朋友,今日又要劳烦你了。
我握紧枪身,感受着掌心传来的冰冷触感。
龙阳神功在体内缓缓运转,那股至阳至刚的真气沿着经脉流淌,将我与手中的枪连为一体。
枪即是人,人即是枪,枪人合一。
场外的喧哗声渐渐安静下来。
因为金守一来了。
他从演武场的南门走进来,脚步不疾不徐,每一步都踏得极稳。
他身形削瘦,穿一身灰黑色的劲装,长发垂在脸颊两侧,遮住了大半张脸,只露出一双精光四射的眼睛。
那双眼睛锐利如剑,却又阴沉如蛇,目光扫过之处,仿佛带着一股冰冷的寒意。
他周身散发着一股阴冷的强者气息,那气息不是寻常的内力外放,而是一种浸透骨髓的杀意——只有真正杀过人、而且杀过很多人的人,才会有这种气息。
我看着他,不由深深吸了口气。
如此气息,他定是强者无疑。
金守一走到演武场中央,在我面前三丈处站定。他那双如电的眼睛盯着我,上下打量了一番,忽然眉头一皱,道:“你就是龙啸天?”
语气里满是不信。
我成名于二十年前,今年刚好三十八岁。
可龙阳神功至阳至刚,三十年的修习不仅淬炼了我的筋骨,更延缓了我的衰老。
如今的我白面无须,剑眉星目,肌肤在朝阳下泛着晶莹的光泽,身形挺拔如松,站在那里的模样,看上去不过二十五六岁的光景,仿如一位威猛的天神。
而他呢?他同样也是三十八岁。可他的头发已经花白,脸上皱纹深刻,皮肤粗糙干裂,身形瘦削佝偻,看上去快像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了。
如此巨大的反差,他怎能相信?
我微微一笑,道:“我正是龙啸天。”
金守一摇头,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:“不,这不可能。十年前你打败我大哥时,你就是这个样子。十年之后,你还是这个样子,一点都没有衰老。你……你到底是什么怪物?”
我心头一震。
大哥?
江南一剑金守成?
我仔细打量他的五官,在那些皱纹和风霜之下,终于找到了一丝熟悉的轮廓——是他,金守成的胞弟。
我收起笑容,沉声道:“你是?”
金守一的眼神骤然变得凌厉。
他抬起右手,直指我的面门,声音里压抑着十年的恨意:“我大哥,就是十年前败于你枪下的江南一剑金守成。是你夺去他的一切,让他饮恨而亡的。我今天来,正是为我大哥报仇。”
他说完,眼中杀机大盛,那股阴冷的强者气息骤然暴涨,将演武场上的尘土吹得四散飞扬。
场外的群豪齐齐倒吸一口凉气,有人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。
我沉默了片刻。
十年前那个意气风发的春天,我乘着挑翻连云寨的余威南下江南,挑战当时有“